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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乡宁县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 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8-01-24    浏览:

乡政办发〔2018〕7号


乡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印发《乡宁县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

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部门:

《乡宁县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落实,确保整治效果。


                    乡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月20日


(此件公开发行)



乡宁县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

实 施 方 案


为加强文化市场监管,消除安全隐患,为青少年营造良好的社会文化环境,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乡宁县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和要求

(一)总体目标:为青少年营造良好的社会文化环境,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确保县文化市场安全、稳定。

(二)具体要求:一是有效净化市场环境;二是有效打击各类违法违规经营活动,特别是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接纳未成年人问题,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三是有效预防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防止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四是有效开展校园周边文化经营单位普查工作,一经发现,立即责令整改,真正为青少年学习生活提供良好社会环境;五是有效提高监管水平,建立完善文化市场长效管理机制。

    二、 整治时间及对象

   (一)整治时间:2018年1月20日至3月31日;

   (二)整治对象:全县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三、专项整治工作重点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重点检查学校周边、城郊结合部、乡镇等违法行为高发地区;重点查处锁闭门窗接纳未成年人、多次接纳未成年人、为未成年人提供公卡公号或他人身份证件以及接纳未成年人长时间连续上网等行为。重点检查互联网上网营业场所是否持有并悬挂《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许可证载明事项是否与现场检查情况一致;出入口、收银台等显著位置是否张贴未成年人禁入标志,禁入标志上是否标明12318全国文化市场举报电话及6837126县文化局的举报电话和其它举报方式;是否建立巡查制度,管理人员是否进行场所巡查并立即制止、报告场所内的违法行为;是否存在锁闭、封堵或占用疏散通道、疏散楼梯或安全出口行为;消防设施是否正常运行,工作人员是否会使用消防器材,灭火器是否过期,灭火器型号是否符合规定;内部装修是否使用易燃、可燃材料,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电线线路是否老化,是否存在私拉乱接电线、明火煮饭取暖等现象;消防安全组织制度是否健全,员工是否接受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是否落实网吧升级的基本要求,提升网吧的安全和卫生质量,是否设立吸烟室,在网吧内实行禁烟等。

四、整治工作任务和要求

(一)取缔无证照或证照不全的黑网吧。对擅自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或擅自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由文化部门依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的规定坚决予以取缔,查封其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的场所,扣押其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的专用工具、设备。联通、电信、移动公司等互联网接入服务部门要根据文化部门提供的擅自设立的网吧及其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名单,被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或责令停业整顿的网吧名单,立即终止或暂停接入服务。

(二)严厉查处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网吧行为。文化部门对一次接纳3名以下未成年人进入网吧的,要责令其停业整顿,并处以罚金;对一次接纳3名以上或累计2次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网吧的,要吊销其《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对营业期间封堵或者锁闭门窗和安全出口的,文化、公安等部门要分别依照各自职责从严予以查处。对于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场所,文化部门要立即函告工商质监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

(三)严厉打击利用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传播淫秽色情信息等违法犯罪活动。公安部门要组织专门力量,从严查处利用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制作、传播淫秽色情信息等违法行为。要指导、监督网吧切实落实用户上网登记和上网信息记录留存措施,保证信息网络安全技术措施在线运行。要将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消防安全治理纳入全县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之中一并进行。

(四)多措并举,齐抓共管。教科部门要求各类学校严格校纪校规,加大对未成年人不得进入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宣传教育和管理力度。要充分利用现有的计算机网络资源,为学生提供必要的上网条件,提倡中小学校的计算机教室在课余时间对学生开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部门要积极协调各方面力量,做好网吧的群防群治工作,并将网吧的综合治理工作纳入各部门的考核范围中;文明办要加强对网吧专项整治工作及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形成专项整治工作的良好舆论氛围;团委要引导未成年人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加强自我管理,自觉远离网吧。

五、组织领导机构

为加强对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决定成立乡宁县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负责专项整治工作协调组织,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卢  冬(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李吉琳(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刘顺才(文化局局长)

成  员:刘玉祥(公安局副政委)

        王文明(工商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王晋俊(教科局副主任科员)

        杨根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苏乔华(团县委副书记)

        朱虎山(关工委副主任)

张  邺(消防大队大队长)

        高泽林(综治办主任)

        姚杨敏(文明办负责人)

殷颜兴(移动公司经理)   

        张启栋(联通公司经理)

        乔临东(电信公司经理) 

六、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1月20日—1月25日)。要认真组织宣传动员工作,召开专门会议,对专项行动精心部署,统一安排,制定工作方案,做好相关工作。要利用媒体宣传12318举报电话,将文化市场监管纳入更广泛的公众视线,引起社会关注,营造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二)检查实施阶段(1月26日至3月20日)。各责任单位要对全县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开展一次拉网式集中排查,要覆盖到每一个经营主体。

(三)督导检查阶段(3月21日至3月25日)。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将组织人员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四)整改落实阶段(3月26日至3月31日)。专项督查结束后,将反馈的问题组织调查核实,认真整改落实,总结经验教训,完善文化市场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巩固整治成果。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假期是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的高发期,各成员单位要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组织领导,制定措施,落实责任,以“净化社会文化环境、维护未成年人权益、安全事故零发生”为主要目标,切实做好专项整治行动。

(二)主动协调,开展联合执法。县文化部门要主动联合公安、消防、工商、教育等部门,围绕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接纳未成年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等问题开展联合执法,并逐步建立健全文化、公安、工商等部门联合监管机制,把联合执法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三)加大宣传,强化社会监督。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跟踪报道专项行动,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整治氛围。要以乡镇文化站工作人员为主体,吸收学校老师、共青团和妇联干部、志愿者等成为文化市场信息员,建立和完善市场信息报告制度,严密监管网络,解决执法力量不足等问题,为我县营造一个文明健康的网络文化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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